五部委鼓励“孵化”小微企业 示范城市最高奖9亿

发布时间:2015-05-07 15:11:12 来源:柏嘉集团

5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写给清华大学学生“创客”们的回信中承诺:“政府将会出台更多的积极政策,为‘众创空间’清障搭台,为创客们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

56日,财政部官网传来消息,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起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以城市为单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据了解,本次的支持方式与之前的为小微企业减免税费不同,而是直接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示范期内,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奖励总额为9亿元,一般城市奖励总额为6亿元。示范期为3年,奖励资金分年拨付。

此外,本次政策的亮点还体现在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示范城市,并建立退出机制。

近年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屡获国家政策红包。今年一季度,所得税减半和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就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共计240亿元。但是,国家支持小微创业的政策实效依然不足。  

通知指出,当前财政资金使用较为分散,仍以项目管理为主,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缺乏有效的政策平台,支持政策传递距离长、“最后一公里”问题仍较为突出。

此次通知要求,将中央财政支持资金重点用于对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孵化园等创业创新基地服务能力的提升。例如,对入驻基地的小微企业适当减免经营场地、生产厂房费用;改进对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促进形成服务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服务体系;协调落实支持创业就业以及鼓励创新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