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指导意见 解决三项问题

发布时间:2014-12-01 09:37:35 来源:柏嘉集团

中国政府网1126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旨在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欧鸿表示,创新重点领域的投融资机制的核心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是要鼓励社会投资应以“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基本原则。

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在创新生态环保投资运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运营农业和水利工程、改革完善交通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加强能源设施投资、推进信息和民用空间基础设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及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作出具体说明。其中,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包括:要探索创新信贷服务、推进农业金融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支持重点领域建设的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核心解决好三个问题

在重大工程中,有些项目经济效益低,社会资本积极性不高,有些项目垄断性强,社会资本想投而投不了,因此要深化改革,创新重点领域的投融资机制。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欧鸿表示,创新重点领域的投融资机制核心是要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市场准入问题,要建立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二是创新投资方式,多方式吸引社会投资。比如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三是给投资者合理的回报预期。